2010年公办本科录取规则

发布时间:2010-05-05 浏览量:47

1、新生录取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和“学校负责、省招委监督”的原则。
2、对进档考生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,1个A+加3分,1个A加2分,将进档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,采用“分数清”的专业安排方式,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。
3、对加分后总分相同的考生,按语文、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;若仍相同,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;若再相同,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。
4、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择优录取。若总分相同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;若再相同,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;若再相同,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。
5、外语语种要求:除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对外汉语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)等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,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。报考“英语”、“国际经济与贸易”、“对外汉语”专业的考生,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(满分120分)。
6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除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》的规定外,对相关专业提出以下补充要求。
(1)、有口吃、步态异常、驼背、面部疤痕、血管瘤、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行政管理、旅游管理等专业。
(2)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宜就读旅游管理、动物医学、动物科学、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。
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,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入学资格。
7、预留计划使用条件必须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,选测等级普通类为1B1C,中外合作办学为CC,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8、录取通知及公布: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,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,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。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布。